1)房子产权的原件押在借贷银行,还清才能拿回来.给我们的只是复印件.但是我们还清拿回来时还要不要再支付法律费用,如果我到时找的不是原办律师行否?
2)接上问题,因为我们现在证明房子是我们的证据只有一封律师信和一份复印件,如更换律师再办房子相关的法律事宜那他原来给出的那封律师信和不再收费的承诺不是作废了吗?
3)因为房子大要出租的话是否一定要告知借贷银行并要它许可,因为出租用途可能是给别人住宿也有可能作为公司注册地址(不是作来营业),两者的区别在哪?我告知银行时,银行给的答复就是不发生根本用途改变就行,过后寄来信只是表明知道而已.问律师也好象不得要领可能是FREE 的所以也不太PROFESSIONAL.
4)另,我才知道如果做SURVEY选的是价高有保障那个档次如果房子有问题是可以向做SURVEY的公司CLAIM的,还有就是前房主的地毯,BATHROOM里的各种设备哪怕水龙头都是有保修包换的,交换合同时请千万告知你的SOLICITOR要求原3包合同的效力要给予现房主.自己也要搞清楚原来的装修商是谁及联系电话.因为英国的售后服务是有保障的,否则这里的PLUMBER等的人工费用要你哭.我上周就坏了一个水龙头贵不算你还很难找到合适的,一翻原房主的装修合同没过保修期(10年),顿时乐开了打电话过去,TEAM马上就来了还免费检修了别的设施换了一些易损件.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