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公司Chrismas do后晚上11点多驾车回家, 路上一辆车也没有,就一直按60迈的速度走 (注:偶在party上一点酒也没喝)。 到了speed camera (限速40迈)时走神,照样开着60迈, 接着感到强光闪了一下。
刚好那时搬家了,超速时地址还没改, 第二天,偶也不敢怠慢,跟DVLA去信改地址了,希望罚单能及时寄到新地址。
一个月快过去了,罚单目前还未收到, 于是去旧地址处问问有没有信件,谁知是一班东欧人租客,没一个说英语,鸡跟鸭说话,未果
。 心里想,就算信寄到旧地址了,相信他们不会帮前tenant保管的。
请问各位大虾, 我怎样可以知道自已有没有真的被拍下了, 我应该向DVLA confess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