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洋葱头 @ 15 Jan 2007, 22:22)

周三看中一个flat,周四下了offer,说被接受了.今天一大早,中介打电话过来,说有人出更高的价,问我是加钱,还是放弃,气的不行.
但房子不错,就只能加一些.
教训是,他们说接受后,要让他们也书面的接受信.今天后来我就花了二个小时让他们出信,以防止他们再出花招.
这个教训的代价可不小呀,后来买房的人可要请客哦

miumiu说的对,书面的接受信也没有用的,exchange contract 之前,vendor 是有权力接受别人的offer,或者提高要价的。这个叫做gazump。
同样的,exchange contract 之前,你也有权力要求降低价格,这个叫做gazunder.
可以试试让vendor 签一个 lock deal contract,但这不是个common practice,一般vendor不会签的。(除非你的offer他很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