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tomboy_0309 @ 27 Jan 2007, 14:16)

我2个月前在伯明翰的一个大型shopping centre买了一瓶香水35磅,当场刷卡消费。后来就回国了1个半月,回来后就收到GE公司(我理解成讨债公司)的要钱支票说是当时我没有付钱就走了,要我付本金加利息一共50多磅。我马上去银行查账,发现当天的那笔钱居然没有扣成,可那应该是他们的失误啊,怎么连本带利算到我头上了呢。我说了我愿意付35磅香水的钱,其他钱我不付的,可他们还是每天打电话给我(因为我在那个shopping centre登记过联系方式,以便能及时收到有关新品的广告之类的)。你们说我要付吗,如果不付的话会有什么后果吗?谢谢
建议直接找卖香水的地方,澄清事实
那些所谓的追债公司一般非常ru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