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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本: 中国的就业歧视还要继续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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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untry girl
今天看到一篇文章,关于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就业歧视问题。对投票没有多少兴趣,就是感觉即使政府已经在很多方面强调了,可是很多方面包括民众的接受程度,还是没有太大的改变。最近一女性网友还提到此类的问题,只是因为她前面接触过一个乙肝病毒携带者,后面出现腹痛,就怀疑肝功能问题。可是我问过她一些体征,根本就和肝脏没什么关系,偏要到医院查一下乙肝五项才最后放心。那还是一个博士,有时我真的无语。回想我三月份面试时因为看到他们那地方也收艾滋病感染的患者,就感兴趣问了一下,还被抢白一番,说:你难道不知道艾滋病的传播途径?当听说我都被查过3次后 blush.gif ,同时告诉我她们不查,但是和病人接触严格避免交叉感染。英国的就业对血体液传播的携带者没有限制,但是如果发病需要告知雇主,如果因为明知而传播疾病就违反法律了,同时还有权利要求医生保密 blush.gif 。那次面试最后成讨论此类话题了 rolleyes.gif
记得中国的护士注册必须提供体检证明无此类问题,而英国的注册健康说明看完后,连我都吓一跳。举例连结核病,抑郁症都不影响注册 wacko.gif 虽说因为乙肝歧视案后相关的条文有所改变,可是有些改变真的不是一天的。以前没觉得,现在感觉还真没见到谁符合联合国卫生组织关于健康的定义。

废话少说,看人家的言论:
http://qzone.qq.com/blog/41533848-1208620021

来这个博客的朋友有多少是乙肝携带者。
发表时间: 2008年04月19日 23时47分 投票过期时间:2008年5月4日 23时47分1秒评论/阅读(121/13460)本文地址: http://qzone.qq.com/blog/41533848-1208620021

做一个这方面的调查,马上到大学毕业签约的时候了,这类事情非常多。整个社会十分之一的人在受歧视。他们不容易啊。

  我后半夜曾经帮亲戚的朋友去地坛医院排队,挂肝病专家100元一个的号。她小三阳,只想着让专家看她的资料。

  那晚跟一些病人、携带者和家属聊了很久。有个女孩很漂亮,很健康,你想不到她是携带者。这些人在生活中多数要隐藏自己,要行贿给医院,不然会丢饭碗。


  早晚会打败这个恶魔的。顺便说一句,当年假新闻传盖茨遇刺,愤青欢呼。其实盖茨投过很多钱给中国一些地区的儿童接种乙肝疫苗。

  


一个乙民朋友的建议。我帮他实行一下,是乙民的朋友请谈一谈,您对现在的状况满意吗?友情提示:您可以匿名登陆。

  
卫生部的比较权威的回答,事实上乙肝携带者共餐并不会被传染:

  
  预防控制乙肝宣传教育知识要点

一、乙肝是一种危害大的严重传染病,但可以通过接种乙肝疫苗和其它措施预防。
  二、乙肝通过血液、母婴和性接触三种途径传播。日常生活和工作接触不会传播乙肝病毒。
  三、新生儿接种乙肝疫苗是预防乙肝的关键。新生儿出生后要及时并全程接种三针乙肝疫苗。
  四、新生儿乙肝疫苗接种已经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管理,免费接种。
  五、推广新生儿以外重点高危人群接种乙肝疫苗。
  六、避免不必要的注射、输血和使用血液制品,使用安全自毁型注射器或经过严格消毒的器具,杜绝医源性传播。
  七、乙肝病毒携带者在工作和生活能力上同健康人没有区别。由于乙肝传播途径的特殊性,乙肝病毒携带者在生活、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中不对周围人群和环境构成威胁,可以正常学习、就业和生活。
  八、目前,乙肝病毒感染尚无理想的特异性治疗药物,医学科技领域亦尚未攻克有些媒体广告宣传的“转阴”“根治”等难题。
  九、乙肝病毒携带者应定期接受医学观察和随访。乙肝患者要规范治疗、定期检查。
  十、乙肝威胁着每一个人和每一个家庭,影响着社会的发展和稳定。预防乙肝是全社会的责任

country girl
没人关心这个?
abseiling
支持一下对这个话题的关注。

每一个人被迫害,都是我的兄弟姐妹的遭遇。

要争取自己的权利!!!

无奈!

〉这些人在生活中多数要隐藏自己,要行贿给医院,不然会丢饭碗
yi
没太看懂……

有抑郁症病史的就业有什么限制吗?

现在在国内就业需要交病历吗?当年我同学小三阳,就职没问题啊。
Phil
yi,就我所知,上海北京这样的城市,普通单位就职,也就是做个体检。但是涉及政府部门的就不得而知了,可能会有些“自治条例”。当年不是湖南省出台了女公务员“左右乳房对称”的规定,在国内被“传为美谈”么?
country girl
中国的工作前体检单基本是必做的,如果你得过病毒性心肌炎(感冒常见并发症之一),那么上心电图检查时一紧张自然早博就会超出正常范围,那么自然就不合格了。此类的就业歧视其实每天都在发生。
不过我的感觉也在进步,但是发展还需要时间而已。因为单位为员工医保买单,人家自然想进入单位的人都健康。可是如果是所有的医保都由社会来完成的话,此类的现象必然会减少。因为全民医保后,越多人的就业对社会总体而言,利益根多,也更利于提高患者康复后的回归社会,自力更生。
说白了这个世界上有谁是绝对健康?很多人都是相对的健康一点,而很多人则完全处于亚健康状态。
country girl
引用(yi @ 7 Jun 2008, 14:00) *
没太看懂……

有抑郁症病史的就业有什么限制吗?

现在在国内就业需要交病历吗?当年我同学小三阳,就职没问题啊。

小三阳在国内的就业限制还是挺多的,不然你自己看看去。而且更多的更可怕的是一种社会的认可度。我们科室以前的医生就有的,虽然表面还可以,但是大家背地下的议论 blush.gif 。而且我见过的,如果是小三阳,得过结核的医学生基本都没有机会留在比较吃香的单位,无论成绩的。
至于抑郁症,你可以试试在体检证明上填写看看。
当然了,很多时候人家不会议这个理由直接拒绝的。但是找理由还不好找吗?
country girl
引用(abseiling @ 7 Jun 2008, 11:48) *
支持一下对这个话题的关注。

每一个人被迫害,都是我的兄弟姐妹的遭遇。

要争取自己的权利!!!

无奈!

〉这些人在生活中多数要隐藏自己,要行贿给医院,不然会丢饭碗

更公开公正的竞争需要大家的努力,要从发生的根源来分析才能解决,而不是一味的口上被迫害的帽子。其实病人隐私权的保护包括对一些不危及他人的个人医疗信息的保护。当他们和我解释在英国艾滋病人可以要求保护自己的隐私不给自己感染艾滋病的情况告诉别人时,感觉中国相关的东西还有很多需要提高。因为血体液传播的方式不会通过一般的接触传染给别人什么。而给别人贴一个标签,就等于给人隔离了。
yi
我是学校来着,我同学是邮政系统。

说到底还是无知,怎么医院还那么无知?
Phil
引用(yi @ 8 Jun 2008, 9:03) *
我是学校来着,我同学是邮政系统。

说到底还是无知,怎么医院还那么无知?

很多时候,是由于主政者的“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官场“素质”,导致旧的不合时宜的规章制度得以延续。
yi
还有明文的规章制度?
country girl
引用(Phil @ 8 Jun 2008, 2:37) *
引用(yi @ 8 Jun 2008, 9:03) *
我是学校来着,我同学是邮政系统。

说到底还是无知,怎么医院还那么无知?

很多时候,是由于主政者的“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官场“素质”,导致旧的不合时宜的规章制度得以延续。

观点不同,其实很多时候不是无知,而是看东西的侧重点不同。而且和民众的意识息息相关,换句话说,如果第一次见一个人时那个人告诉你他以前得过结核、乙肝携带或者艾滋病携带的话,他被其他人的接受程度是较普通人低还是一样,大家扪心自问过吗?
我见过不同人对于同事中乙肝病毒携带的反应,相对而言医务工作者是最平和的(比较激烈的算个别现象,而且不在公众场合表现),而其他的人员的反应比较激烈(私下场合比公众场合表现也更激烈一些)。

至于phil所说的‘主政者的“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官场“素质”,导致旧的不合时宜的规章制度得以延续’,我不能不认为phil又一次给所有问题都归结为政府的立场在起作用。其实相关的规章已经出台,但是在认识上和国际还是有差别,而且也不是所有的单位都完全执行。在英国我也同样遇到还有继续要求体检的,理由会寻找的很合理,不过可以要求雇主买单,还可以不做。但是在中国雇主要得,你拒绝吗?直接结果就是人家拒绝接受你 blush.gif
Phil
民众的意识从何而来?源头自然是媒体的报道和教育机构的教育两大渠道。国内掌握主要舆论渠道的全国性宣传单位或者媒体,真正将曾经全国性存在的乙肝携带者的就业歧视问题,当作严肃话题进行讨论过么?几乎很少。而且直到2003年,在政府机关出具的招纳公务员标准要求里,依然还公开有限制“小三阳”的条例:

http://news.sohu.com/73/61/news214876173.shtml

所以,在政府主导型社会的中国,官方对小三阳的态度都曾一度如此禁忌,而又不进行适度地宣传疏导,民众的意识自然是不可能“科学”到哪里去的。这不是政府立场在起作用,或者至少说是应提供的公共服务缺位,又是什么?该怪到普通老百姓的头上?还是医务工作者的头上?还是媒体工作者的头上?

在英国雇主会寻找合理的理由,或者替你出具体检费用,甚至可以接受你拒绝体检的要求,那是因为法律在后面帮求职者撑腰。中国的求职者为什么硬不起来?为什么雇主可以拒绝接受你?就是因为雇主知道法律上并没有清晰地规定求职者的权利,而一旦求职者较真要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又会因为维权成本的过高和对雇用方的处罚的“轻飘飘”而有所顾虑。
--说明一点:上海的外企在录用了员工后,会要求其就职前做一个常规体检,但是只要体检通过了,基本上都会给你报销体检费用。
country girl
引用(Phil @ 8 Jun 2008, 15:29) *
--说明一点:上海的外企在录用了员工后,会要求其就职前做一个常规体检,但是只要体检通过了,基本上都会给你报销体检费用。

那不是也一样的歧视,只有体检通过才报销体检费?也就是也存在一个制定的标准,我还以为不用体检了。
不过中国的基础卫生条件,尤其是对于交叉感染机会的控制,现在已经改善很多,但是和英国相比还是落后。不是一天能赶上的。其实中国现在有些物质条件并不落后,但是基础设施要赶上个人感觉起码还要20年,一切顺利的话。

而中国人最关心的涉及十分之一人口的乙肝健康携带者的就业问题,很早就有明文规定,不允许歧视,要让他们融入社会,自食其力,但是实际的操作过程中,当兵不可以,当护士不可以,幼师餐饮业不可以。我记得在我住的省城,还曾经有记者曝光关于乙肝并不携带者卖卤菜的事。而所有的熟食,以及有些生食制品必须戴手套的,这是食品卫生起码的原则,不管对谁。人们观念中感觉似乎只有对病人才需要隔离(这本身就是一种歧视),其实交叉感染的控制是双向的,需要在生活中注意才能避免感染。
Phil
我没有说那不是歧视。按照我的个人标准,要求体检本身就是有点歧视性的举动了(除非一些特殊行业,比如幼教医卫食品等),但是依照国内形势,我们在这些问题上还没有发言权,只有等着专家和雇主代表们什么时候觉悟提高了才有可能(就像新版劳动法的制定过程一样)。

对于基础设施的建设,我也没那么乐观,尤其是对占中国大部分人口的农村来说,20年远远不够。当然,我期待奇迹的发生。

早有明文规定,但是没有有效执行,在中国也不是很新鲜的事情了,就不说什么宪法权利了,我给的那个链接上发生的案件,是哪年的?2003年。
country girl
想想美国黑人什么时候有选举权的,不是也到今天才看到黑人总统候选人。
中国的基础建设需要一大批的中国人从各行各业进行。但是需要时间。
其实有些时候不能老是批判,其实从我出生到现在也看到很多的好的变化。进步还是需要适时肯定的,否则有时就缺乏动力了:(当然缺点需要认识到。

Phil
美国黑人的选举权和中国就业歧视有什么直接关系么?难道楼上是说,中国的发展,得依照西方的模式走么?你承认西方的发展模式和轨迹是符合中国的国情的?
--什么时候转立场了?呵呵。

我从出生到现在也看到很多变化,我天天都能看到变化,但是

1)这和认识到问题缺点有什么矛盾么?难道看到了进步和变化,就不能同时看到问题和缺点,不能说出问题和缺点了?

2)就算1)的回答是Yes,那么好,在中文世界里,肯定这些进步变化的言论,不是100%,起码也有95%以上了吧?那么多了我这0.01%的点出问题和缺点的言论,会有什么问题呢?

或者,别的都不讨论,就说“需要时间”,你能告诉我,需要多久么?就精确到十年的标准上吧。然后能告诉我一下为什么这么预估么?我相信,你说出“需要时间”,总是经过了细致的思考和分析才得出的结论,而不是一拍脑袋的结果,对吧?
country girl
不是依照,可以参照,但是不是照搬。
Phil
我一向同意参照西方国家,借鉴他们的经验教训。

但是谁来决定哪些可以借鉴哪些不可以?执政党?政府官员?专家学者?还是全体国民?
liujing1982
有些国家发展到一定程度像日本这样的,他们也不知道以后该怎么走了,也只是摸索,相比较而言中国要比他们要好走的多
country girl
引用(Phil @ 10 Jun 2008, 7:18) *
我一向同意参照西方国家,借鉴他们的经验教训。

但是谁来决定哪些可以借鉴哪些不可以?执政党?政府官员?专家学者?还是全体国民?

当然是全体国民,至于其他的只是一种代表而已(电脑从昨天晚上键盘罢工,终于在安全模式下启动后疑难解决了)。
党之所以执政如果没有民众的支持,如何执政?
官员如果没有支持如何爬上去?
学者的见解如果没有人听,也就是一个疯子而已。

很多事情没有绝对的,都是在不断的实践中总结,而合理的规划将会是人民得益很多。
Hispar
引用(country girl @ 10 Jun 2008, 9:21) *
党之所以执政如果没有民众的支持,如何执政?

党在19年前已对此作过明确回答。

胡萝卜和大棒都摆在那儿。

跑题了。
country girl
早就被诱导跑出十万八千里了。
就此打住
Phil
关于党的执政基础问题,2000年以前,台湾的国民党是不是可以说如果没有台湾人民的支持,我们怎么可以在台湾执政55年呢?

或者当年蒋介石也是否可以说:如果没有人民的支持,他怎么可能搞清党反共那么多年呢?

再或者,十年文革,如果没有人民的支持,怎么可能大搞十年呢?

......
country girl
另开贴讨论!严厉禁止跑题!
小安妈
关于乙肝这个话题我不懂,但国内有2个朋友得过什么肝,大概就是乙肝,其中一个还是我非常要好的朋友,我们曾经一快住了满长时间,她说不传染,我就没在意,连是什么肝都没记得。吃饭时她很自觉,说要分开,我说你老公都不怕我还怕什么,她说是啊,其实不传染的,但一般人心里有疙瘩。。但她上研究生住校时有被以此为理由受同学疏离,因为大家怕受传染,这件事还搞得很不愉快。(但她就业我没听说有这方面的问题)。。支持一下country girl, 觉得对病人病史的保密是一个很好的办法,也是应该的。
Phil
现在还是乙肝,很快就会是艾滋这样的传染病了,不知道遇到这种情况,大家能否坦然对待呢?
country girl
艾滋病一样的,在国外没有就业限制的。我说的是血体液传播疾病,包括艾滋病在内。因为国内乙肝病毒携带是一个主要问题,牵涉到十分之一的人口。
对艾滋病的限制不是在国内普遍存在吗?还有谁给艾滋病病人保护隐私的权利了?其实即使sars当时也就是10%的接触者发病,那些发病的一般是感染时自身免疫力低才出现的。艾滋病是自身免疫缺陷综合征的简称,谁注意过他们需要更严格的保护性隔离,以避免其他感染了?
其实所有清楚传播途径的传染病都没有那么可怕。对艾滋病也没有楼上所说的那么可怕。
Phil
我好像没有说艾滋病可怕吧?仔细看看,我说的是如果政府的积极宣传和引导继续缺位,那么艾滋病患者及病毒携带者,将会是中国的下一轮“小三阳型”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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