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同:与王德奎先生《商榷》的商榷
——科学的目标是造福人类(新)

陶同


我因外出,9月30晚回到北京,“十一”才看到王德奎先生《就宇宙进化论与陶同教授商榷》(发表于《人民网》,下简称《商榷》)一文。

王德奎先生说在约20年前的一个学术会上认识了我,很抱歉,我已记不得了,因为我们没有交往,也未通过信。不过,这无所谓,相识不相识,都可以提出不同的见解来商榷,同样可以文会友。你的文章谈到与我的书有相同的看法,并在你出版的书中介绍过我的观点,很感谢。当然,你也对我的书提出了不同的见解,一般来说我是不愿争论的,因为:一是,争论起来太费时间,我还有许多事情要做。我想不少学者当别人提出异议时,他并不作回答,原因可能正相同。时间会作公正的判断。二是,有不同的见解是正常的,有利于学术的发展。我不想也不可能说服每个人都同意我的认识。并且我要讲的话在书中都讲过了,再讲也重复。但对以下几种情况我不能不应答一下,一是对侵权的书和文章我是不能不理的;二是对有意无意曲解我著作原意的我也不能不加以澄清;三是对恶意的攻击,我也不能置之不顾。

关于你的《商榷》一文,首先,需要指出的是有侵权的嫌疑——这需要通过法律才能裁决,所以我只说是嫌疑。最近,我通过法律维护我的著作《大智慧——思场流控制学》权益的事我想你已在网上看到。不妨对比一下,那三本侵权书,在抄袭我的《大智慧--思场流控制学》时,很多地方都打了引号,当然也有不打引号的,都属抄袭侵权,而你“引用”我的文著却一处也未打引号;两者相同的是,都未遵守著作权的规定注明引文的出处(引自何文著,发表或出版于何处,多少页)。另外,那三本侵权书抄袭、剽窃的字数的比率比起你的文章中“引用”我的文著来看要小得多。王德奎先生是四川绵阳日报的一个即将退休的老编辑,应当有所了解:引用时不打引号不注明出处,是否侵犯了著作权。你的文章说,我书中的某些内容你谈过,并在文后列举了你文论名称(也很抱歉,其中我一件都未读过)。你的商榷文章把我的话与你的话混到一起,全无引号,很容易被误认为是你说的。例如,你文章倒数第二自然段中,一口气引用了近1000字,不仅并非是我的书《进化中的宇宙》里的,只是来自一篇我书再版后应邀写的短文《从宇宙进化看道学》(发表于《中外学术导刊》第2004年第12期),而且,一处也未打引号,所引文字你是切割拼凑起来的,并非我的原文就这样。读者不仅不清楚真象,而且还由于其中隔有一些句号,也就辨不了哪些是我说的,还是你说的了。何况,在经济日报出版社做的《进化中的宇宙》的网页一开头就曾申明,引用时都要遵照著作权法注明引文的出处。

> 王先生几处都提到我谈到老子,说我的书“而且还类似保存着古代老子对宇宙、人生等论述的一些时代特征。”(《商榷》第1/9)这会误导了解我的书。因为在我40万字的书中只有一处提了老子说的一句话。王先生从何能得出我的书“还类似保存着古代……”的特征呢?何况在书中我还明确指出:“人类幼年时期的天真直觉,虽然与今天新宇宙学的某种假说有一点相通,但,决不可以与科学的研究并论,因为它们是纯粹的猜测,不仅没有依据,而且也似是而非。”(《进化中的宇宙》第二版,第54页)书第二版问世后,海峡两岸道学学术会的组织者看到我提到了老子的话,邀请我写了一篇这方面的文章。对老子在科学不发达,我国神创论占统治地位,西方流行本原论时,能提出演化论乃至进化论:“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道德经》)排斥了神创论,我很赞赏。这并不是什么值得做文章的错事。我想附带说一下,有两位诺贝尔奖获得者对老子学说都很感兴趣,给予过很高的评价。王先生不能不知道吧。

有趣的是,王先生与我商榷的文章引用的很多都是来自我的这篇文章《从宇宙进化看道学》。很明显这篇文章与我的书宇宙进化论的主题和角度是不相同的。同样,王先生在其《商榷》中批判我对热力学第二定律的认识,引用了我一段文字:“倘若有一个符合热力学第二定律的一开始就是非平衡的孤立系统存在。那么,按照热力学第二定律所指出,一个这样的系统熵的增加是不可逆的,所以可以推算,此前这个系统一定有一个熵更小的时期,如此推演下去,这个非平衡的孤立系统必定有一个无限的过去,这就与宇宙的年龄是有限的相悖。所以,热力学第二定律所论及的必备前提的系统,只不过是臆想中的假设,实际上并不存在,也就是说它实际上只不过是空论。”(《商榷》第7/9页)这是我论述热力学第二定律为何不能套用于宇宙的系列理由之一,批其为空论毫不夸张,一个即不能找到一个实证,也不能应用到任何系统的定律,不是空论是什么呢?王先生以“空论”二字,就上纲到陶先生“没有全读懂相对论、量子论、宇宙学、生物学、信息论、系统论、协同论、突变论。”(《商榷》第8/9页)科学问题不是用大帽扣人,大话压人所能解决的,理论是否正确说千道万、归根到底要看能否有实证来证明。我的书再版不久,美国宇航局宣布,哈勃太空望远镜拍下了“宇宙诞生后不久产生的最早星系”照片,发现“当时宇宙比现在要更为混乱和无序”(2004年3月10日。


作者: 125.33.0.* 2007-12-3 08:14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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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陶同:与王德奎先生《商榷》的商榷

王德奎先生批判推广达尔文进化论,但又对我批驳达尔文竞争论,指出竞争要服从协同的论述持有不同的看法,理由是:“只讲竞争要服从协同这种确定的进化论,难免不带预成性。”(《商榷》第4/9页)学术观点需要明确,王先生这句话是不是指也要讲协同需要服从竞争?这个问题关系到如何对待协同和竞争的大事,不能不谈谈。王先生为了说明竞争的必要列举出经济领域。但实际上从商品来看,竞争也要服从协同,竞争能使商品质量更好,价格更便宜,服务更周到,......,这样当然是有利于社会协同的。人尽皆知,在经济领域中如果竞争不服从协同,就会被认定为不正当竞争,而受到遣责、惩罚。道德和法律之所以作出这样的裁决和规定,正是发现和要求竞争要服从协同。需要指出的是在谈竞争时王德奎先生,把“竞争”与“不协同”混同。以为既然有“不协同”,那么“只讲竞争要服从协同”就不对了。众所周知,任何事物都存在不协同,所以才需要协同。把相关的不协同的分散的因素组成协同的系统,就是一次飞跃和进化。这不但不是不需要协同,反而说明要服从协同。当旧协同已不适应发展时,于是就可能发生突破旧协同组成新的更高级的协同。这同样说明协同是进化的法则。论述这个问题时,王先生提出了一个他批驳的概念——“确定的进化论”,那么是否还有个被王德奎先生认为是正确的“不确定的进化论”呢?——既然确定是“进化”,那么与“不确定”是否矛盾呢?王先生推崇的达尔文的进化论是属于两种中的哪个呢?与此相联系的王先生旁征博引提出的“预成性”和“非预成性”,也不知何指?如果说所研究对象的发展都是无法预见的,岂不是说事物的规律是不存在的,科学研究还有何意义?

> 真正推广达尔文进化论的其实正是王先生自己,进而将达尔文的竞争论延伸到科学研究中来。他说:“以科学为例,科学本身就是一种‘侵略'......正确的观念对弱势观念是一种压力,本身存在着争夺。”(《商榷》第4/9页)这可能是对达尔文弱肉强食的竞争论在科学研究上的“最好”诠释和运用。它是否王德奎先生为何要与我商榷的自白呢?但我不愿意参加“侵略”和“争夺”,相反我认为学术上的竞争是竞相发现和揭示研究对象的本质、规律等,而不是什么弱肉强食。“科学的目标是造福人类”(《进化中的宇宙》第二版第378页),正当的学术竞争都服从这个共同的目的。别人的研究可以为鉴,也可以为训。他人的成就值得高兴,给自己提供了新的工具和起点;前人的失败值得婉惜,但也是为后人的成功铺平道路。学术上的商榷不是你争我夺,更不是“侵略”,而是相互帮助,协同促进科学揭示的成功。几千年的人类进化史就是不断地消除掠夺和侵略,逐步走向协商协同,走向世界一体化——向着创造人球系统方向发展的过程。如果王德奎先生本着“侵略”的态度和动机来和我“争夺”,发展下去其结果将会是不择手段,意气用事,还有何意义。经过文化大革命,人们不仅厌倦内耗,也厌恶内耗。

> 王先生也许是为了其提倡的“争夺”的需要,不顾逻辑上的错误,说:“《进化中的宇宙》所谓揭示宇宙进化天促物进,系统调控,对象组合,多维协同,运用动态整体思维,将宇宙学、生物学、人类学、相对论、量子论,对象论、信息论、系统论、协同论、突变论、自组织论,以及哲学、社会科学按其本来的属性熔为一炉,从而打开了一个新的宇宙演化的视野----(原文就有此删节号)生物进化无止境,恒星进化无止境,实际是倒向了神创的决定论。”(《商榷》第7/9页)王先生这段话,不仅前半截的意思显然与后半截的意思正好相反,逻辑上说不通。而且更重要的是前半截我并没有说过,但却用“《进化中的宇宙》所谓”来概括,使人误以为是我说的。王先生就拿这么一段前言不搭后语、我没有说过的话来给我加上一个“进化无止境”的错误。并由此引发开去给我扣上一顶“倒向了神创论”的帽子。这种强加于人的做法王先生用得太频了。即便这样刻意安排和强加,帽子也扣不到我头上。仅就王先生这篇文章引用我文著中的一段话来说,其中我就谈到“但进化是有止境的”(《商榷》第5/9页)。否则怎能归纳出兴衰两段律呢?尤其要指出的是我的书从开头论述宇宙是由无通过量子跃迁而诞生的到全书正文的最后一段“科学与宗教的区别”(第二版,第378页)都贯穿反对上帝说和神创论的认识。王先生在商榷前是看了我的书还是没看呢?如果没看,为什么就说三道四;如果看了,为何要颠三倒四?



作者: 125.33.0.* 2007-12-3 08:14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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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陶同:与王德奎先生《商榷》的商榷

> 我说宇宙本原论是不成立的,应按宇宙的演化的实际过程来认识宇宙。王德奎先生诘问道:“‘有生于无',‘无'不就是‘本原'吗?”并由此批我是“是自己在打自己”(《商榷》第8/9页)。在这里王德奎先生犯了个同义反复的逻辑错误,“无”是“没有”的意思,说宇宙的本原是“无”——“没有”,和说没有宇宙的本原,两者是同一个意思。人类对宇宙的认识与几千年前已不可同日而语,几千年前人类认为宇宙是静态的,猜测必然有一个构成它的最根本的元素,这就是本原论产生的根本起因。而今天人类对宇宙的认识已发生了两次大的革命,一次是20世纪初以爱因斯坦相对论诞生为分界,揭示了宇宙并非静态的而是动态的——大爆炸、宇宙在膨胀,研究宇宙是如何诞生和发展的演化论代替了凭空猜测宇宙是静态的本原论。第二次革命是,揭示宇宙不仅是动态的,而且至今一直是进化的。普利戈津就曾说过宇宙是一个进化的系统。关于这我在书中都已详谈,不赘。也就是说,对宇宙的认识可分三个阶段:从静态的本原论到演化论,再从演化论到进化论。随着科学的发展人们必然不断更新对宇宙的认识。而不能老停留在几千年前的水平上。本原论是传统哲学的根本命题,把本原论看成是万古不变真理的历史20世纪就已结束了,所以才引发了西方“哲学终结”的危机。

> 王德奎先生说,我提出的十代论有新意,并且他更看重两段律。但又说,两段律“反驳”了十代论。王先生之所以这样认为,是因为他把两段律所指的两段分为大两段和小两段,而我从来没有这样分过,也不会这样分。首先,两段律的对象是有所指的,即我们生存于其上的这个宇宙。在我们这个宇宙上存在两段律,在这个宇宙之外的别的宇宙空间(如果有的话)就不属于两段律的范围了。这是因为我们这个宇宙有其特殊性的大爆炸,所以才能有前期有序的膨胀、进化和后期的失控膨胀或坍塌的退化发生,才有一个两段律。不仅诞生后的这个宇宙有兴衰两段,而且这个宇宙的所有的子孙,都受两段律支配着,演化都有兴和衰两段。生物和人类不用说,都很明显,生长老死;第二代物能系统也不例外,例如太阳,它已有50亿年兴的历史,大约再过50亿年,就会蜕变,逐渐成为白矮星。另外,从时间跨度来看,我说的两段律是从宇宙诞生后到宇宙消亡前这段时间。而不包括宇宙诞生前和消亡后(如果还有时间的话)。王德奎先生说:“其(指陶)大‘两段'也比小‘两段'讲得正确。”(《商榷》第5/9页)而我的书中从未讲过什么大两段和小两段。每个人都可以发表或发挥自己的见解,但不要把自己的见解加在别人身上,把自己的认识说成是别人的认识,并来一翻批判和反驳。争论的内容如果是由自己这样假定的,那么,商榷只是自己在和自己商榷,既白费时间,也失去了真正的意义。

王德奎先生在文中多次谈到他的三旋理论,还说:光用“两段论,还不行;还要用到三旋理论的单线旋和双线旋图象。”(《商榷》第6/9页)难道科学研究必须要先学王先生的理论,运用王先生的理论,这未免有些自吹自擂。

王先生将其《商榷》一文同时在二三十家网上论坛发表,连幸存者股市论坛也未放过,真可谓声势浩大,令人不能不感觉奇怪:为什么要这样大动干戈,目的何在。其实,是否有理不以在多少论坛发表来定。如果王先生的意见是对的,只需在一处发表就足已说明,如果相反,即使在一百处发表又有何用,不仅劳神,而且自曝。

王先生说:“未来科学的‘顶尖优势'之苗,也并不就都长在科学中心的‘苗圃'里。”(《商榷》第4/9页)这个观点是对的,许多人包括我都一直有相同的看法。故不必因为自己是非“官方”的,只是“民间”的(商榷第4/9页)的而感慨。俗话说得好:“是真金就会发光。”真正有价值的科学成果迟早会起到其应有作用的。虽然一时不被理解,或因有利害冲突关系不被承认,甚至遭到拼击。但时过境迁,即使同一代人不承认,下一代不再有利害冲突时,也会公正地接受,发挥其作用的。越是重大的成果越可能这样,爱因斯坦相对论发表时(直到现在)不是遭到猛烈的批评吗,凡高在世时只以两元钱卖了一幅画,如此不一,不胜枚举。讴心沥血取得的成果是为了对造福人类能起作用,时间必然会实现这一心愿的。不过有一点我想提醒一下:科学上的“顶尖”成就,不是靠你争我夺所能获得的,而是要靠扎扎实实地下功夫揭示研究对象的奥秘,取得确有重大价值的创造成果。朋友,让我们以此共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