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补充和对网友一些新出现的疑问的回答
21 Jul 2008
补充一:vote 2 中总版主(newlight)的一票否决权。如果 vote 2 中出现了不正常的情况,总版主应该在给出明确原因的情况下保留一票否决权。
补充二:对于一些投票界限数值的建议:
1. vote 1 的投票周期:2 个月。可以考虑 1 个月或者 3 个月。
2. vote 1 中击发 vote 2 的弹劾票数:20。可以考虑 30,但建议不要超过 30,也不要低于 20。
3. vote 2 的投票周期:2 周。可以考虑 3 周或者 4 周。
4. vote 2 中使投票结果有效的最低总票数:30。可以考虑 50(如果投票周期达到 3 周),但建议不要超过 50,也不要低于 20。
5. vote 2 中弹劾成功所需投票比例:50%。(说明,此数值与前面的提议中的有冲突。原因是,如果能够有效控制马甲,超过半数应该是一个合理的控制界限)
6. vote 2 中有资格参加投票 ID 的条件:注册至少 3 个月,发贴至少 50 贴。可以考虑更高要求,但不建议低于此要求。
补充三:对于 vote 2 出现异常情况(比如同 IP 不同 ID 的投票)时的处理方式:
管理员 PM 当事 ID,进行咨询和调查,如果属于意外或者不清楚规则,管理员只是忽略当事 ID 的投票,保证一 IP 一票的原则。如果发现是恶意投票,并不思改悔,管理员取消相关所有投票,并公布恶意投票的 ID (及马甲),并且以后此 ID(及马甲)不得在参与弹劾投票。
对网友一些新出现的疑问的回答
1. 管理员能否察看发帖者的 IP,以及共用此 IP 的其他 ID(yi)?
能,原因可参考这里: http://lkcn.net/bbs/index.php?showtopic=17...p;#entry1367515
2. 成本过高,甚至论坛需要升级更新(newlight,phil)。
以我本人对于论坛软件的认识,我的建议不需要软件升级。人力成本肯定是存在的,但我愿意做义工。
3. 我是否有什么个人目的(newlight)?
我发此建议的原因已经在前面的帖子中说明,没有其他目的。
4. 我如此执著为什么不自己去做版主(newlight,amanda_ch)?
执著是做版主的必要条件,但不是充分条件。我可以执著几天,推出一个建议,但是我不能执著几个月甚至几年来作为版主为大家服务,我的现状也不允许我如此。这也是为什么我很尊敬这里的大多数版主。
5. 其他论坛试行过一些民主管理方式,都不成功,为什么我们还要推行此机制(newlight,phil)?
一个民主机制失败了,不能说所有的都不能成功,newlight 和 phil 所提出的那些尝试没有成功,原因可能是多样的,既有可能是技术上的原因,也有可能是体制设计的原因。在他们没有详细提出那些尝试的具体细节和失败原因之前,很难说我提的机制也会面临同样命运。
6. vote 1 中应该引入 +ve 和 -ve(yoda)。
我认为此建议不适合我的提议,原因在这里: http://lkcn.net/bbs/index.php?act=findpost...amp;pid=137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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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后的版主弹劾机制草案 (Ver.2)
19 Jul 2008
步骤一:vote 1
管理员列出所有版主清单,任何注册用户如果觉得那位版主不称职,可以投该版主一票,这个投票称为 vote 1。vote 1 中的投票数固定时间“清零”(一个月?两个月?)。所有版主自动在自己的签名档中加入 vote 1 的链接,注明“如果网友对我的作法不满,可以 PM 进行交流,如果你认为交流无效,或者没有必要交流,可以到如下链接对我进行弹劾”。vote 1 后面注明详细“弹劾机制”的过程
步骤二:vote 2
如果 vote 1 中某一位版主的弹劾票达到一定数量(10 票?20 票?30 票?),管理员另开一个投票(vote 2),注明投票有效期(一周?两周?)。因为这个投票最终决定对该版主的弹劾是否成功,所以此时我们要增加一系列措施加以控制,具体措施如下:
a. 一个 ID 只能投一票。
b. 只有注册时间超过一定时间(一个月?两个月?三个月?)的 ID 可以投票。
c. 只有发帖数超过一定数量的 ID (100?200?)可以投票。
d. 同一个 IP 的不同 ID 只能投一票。
e. 所有 ID 不能直接投票,而是跟贴注明赞成弹劾或者反对弹劾,可以写原因也可以不写。管理员每日统计票数,主帖中公布结果。
步骤三:结果
vote 2 投票有效期结束之日,由管理员宣布结果,如果赞成弹劾票达到指定比例(70%?75%?80%?),并且总票数达到一定数量(20?30?40?50?),弹劾成功,否则弹劾失败。
对于一些朋友的质疑的回答:
1. 如何解决马甲投票(提出质疑的网友:miumiu,yoda,phil)?
虽然 100% 的杜绝很难做到,vote 2 对参与投票的 ID 进行了一些限制,可以一定限度上的减少马甲对投票结果的影响。
2. 如何界定所谓“合格版主”的标准(提出质疑的网友:miumiu,yoda)?
“合格版主”的标准在大家的心中,我们应该相信如果能比较有效的限制马甲投票的出现,大家最终的投票结果是有一定的说服力的。
3. 是否给管理员增加了巨大的工作量(提出质疑的网友:amanda_ch,yi)?
我相信在度过刚开始一段过渡期后,vote 2 的出现频率不会很高,vote 1 只需要管理员定期“清零”选票,这样的工作强度和机制带来的好处相比还是可以接受的。
4. 是否小题大做(提出质疑的网友:amanda_ch,yoda)?
对此,我个人觉得这个机制本身根本谈不上是“大做”。当然欢迎大家对此进行讨论,如果很多人(特别是 newlihgt 本人)都认为这是小题大做,那咱们就把这个帖子当作娱乐帖,转胡聊,可能的话给大家茶余饭后添点谈资好了。
最后,我已经在几个帖子说明我的初衷,希望大家支持我的建议。对于那些提出疑问的朋友,我也做出了相应的解释和修改。如果大家觉得这个机制并没有过于明显的漏洞的话,希望大家能够共同建议 newlight 给这个机制一个试验的机会,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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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始提议(Ver.1)
17 Jul 2008, 14:29
大家都知道版主对于一个坛子的重要性,英华园有一个版主申请投票机制,虽然不是完美,但是我觉得还是有积极意义的。由此我想是不是也应该有一个版主弹劾机制?如果有些版主常年不登陆,或者有些版主过度使用职权,在这些情况是不是普通用户可以有一个说话的渠道?
我想建议如下:
1. 管理员使用投票选项列出所有版主名单,普通用户如果觉得那位版主应该受到弹劾,可以投上自己的一票。次投票一定时间“清零”一次(一个月?两个月?)。
2. 在投票“清零”之前,任何一位版主收到一定数量的“弹劾投票”(10 票?20 票?),管理员开始另一个投票,请大家决定是否该版主应该被弹劾。这个投票可以和申请版主的投票一样。
3. 在规定时间内(一周?两周?)管理员统计投票,支持弹劾票达到一定数量(75%?)就应该将此版主免职。
谁有好建议,欢迎补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