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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本: 请教关于违约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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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fuqinke
前几天刚去剑桥参加了一家做道路控制系统软件的小公司的面试,下周二过去谈薪资待遇等合同细节。上次去的时候面试官跟我透露过,他们本来是打算招一个马上能上班的人,而不是还没毕业的学生,所以希望我可以马上就去工作。当时我给的答复是,在9月份毕业之前每周可以去工作4天,毕业以后开始全职上班。
请问如果我现在和他们按照我提出的方案签合同,到我毕业以后如果我决定不去这家公司了,可以毁约吗?需要支付违约金之类的吗?另外,我探了探面试官的口风,他告诉我软件工程师的工资比20k高("a long way to 20K"),但是达不到35k,不知道有没有了解剑桥的软件公司的行情的?

下周二就要去谈具体条款了,麻烦哪位高人指点一二,不甚感激!
擦肩而过
完全看合同是怎么拟的了,不过正常情况下,合同里有notice period的,一般要求你给公司4个星期notice,就可以离职。公司也会要求有probationary period。。

(如果合同无特殊规定,那么法律规定是服务一年以内的,notice period为一个星期。)

除非特殊情况,否则合同条款不至于那么苛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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